二、王孫圉論楚寶(國語·楚語)

王孫圉聘於晉,定公饗之。趙簡子鳴玉以相,問於王孫圉曰:「楚之白珩猶在乎?」對曰:「然。」簡子曰:「其為寶也,幾何矣?」
曰:「未嘗為寶。楚之所寶者,曰觀射父,能作訓辭,以行事於諸侯,使無以寡君為口實。又有左史倚相,能道訓典,以敘百物,以朝夕獻善敗于寡君,使寡君無忘先王之業;又能上下說乎鬼神,順道其欲惡,使神無有怨痛于楚國。又有藪曰雲,連徒洲,金、木、竹、箭之所生也。龜、珠、角、齒、皮、革、羽、毛,所以備賦用,以戒不虞者也;所以共幣帛,以賓享於諸侯者也。若諸侯之好幣具,而導之以訓辭,有不虞之備,而皇神相之,寡君其可以免罪於諸侯,而國民保焉。此楚國之寶也。若夫白珩,先王之玩也,何寶之焉?

「圉聞國之寶,六而已。明王聖人能制議百物,以輔相國家,則寶之;玉足以庇蔭嘉穀,使無水旱之災,則寶之;龜足以憲臧否,則寶之;珠足以禦火災,則寶之;金足以禦兵亂,則寶之;山林藪澤,足以備財用,則寶之;若夫譁囂之美,楚雖蠻夷,不能寶也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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