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錄三·周易本義圖書(七種)
(一)河圖
(二)洛書
繫辭傳曰:「河出圖,洛出書,聖人則之。」又曰:「天一,地二,天三,地四,天五,地六,天七,地八,天九,地十;天數五,地數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數二十有五,地數三十,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,此所以成變化,而行鬼神也。」此河圖之數也。洛書蓋取龜象,故其數戴九履一,左三右七,二四為肩,六八為足。
蔡元定曰:「圖書之象,自漢孔安國、劉歆、魏關朗子明、有宋康節先生——邵雍堯夫,皆謂如此,至劉牧始兩易其名,而諸家因之,故今復之,悉從其舊。」
(三)伏羲八卦次序
繫辭傳曰:「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」邵子曰:「一分為二,二分為四,四分為八也。」說卦傳曰:「易,逆數也。」邵子曰:「乾一,兌二,離三,震四,巽五,坎六,艮七,坤八。自乾至坤,皆得未生之卦,若逆推四時之比也。」後六十四卦次序放此。
(四)伏羲八卦方位
說卦傳曰:「天地定位,山澤通氣,雷風相薄,水火不相射;八卦相錯,數往者順,知來者逆。」邵子曰:「乾南,坤北,離東,坎西,震東北,兌東南,巽西南,艮西北。自震至乾為順,自巽至坤為逆。」
(五)伏羲六十四卦次序
前八卦次序圖,即繫辭傳所謂「八卦成列」者。此圖,即其所謂「因而重之」者也。故下三畫,即前圖之八卦,上三畫,則各以其序重之,而下卦,因亦各衍而為八也,若逐爻漸生,則邵子所謂八分為十六,十六分為三十二,三十二分為六十四者,尤見法象自然之妙。
(六)文王八卦次序
(七)文王八卦方位
見說卦。邵子曰:「此文王之卦,乃入用之位,後天之學也。」